外贸人才网提供最新外贸招聘信息,是目前最热门的外贸招聘、外贸人才网站。

文章搜索

热门资讯

外贸职位

加工贸易监管

来源:阳光英才网(SunHR.com) 时间:2011/12/13 16:27:00
阅读:530

 一、经营企业应当在手册有效期内办理保税料件或者成品内销、结转、放弃、退运等 海关 手续。

  二、经营企业申请开展外发加工业务,应当向 海关 提交下列 单证 :

  (一)经营企业签章的《加工贸易货物外发加工申请审批表》;

  (二)经营企业与承揽企业签订的加工合同或者协议;

  (三)承揽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经营企业签章确认的承揽企业生产能力状况;

  (五) 海关 需要收取的其他 单证 和材料。 外贸 知识

  经营企业申请开展外发加工业务,应当如实填写《加工贸易货物外发加工申请审批表》及《加工贸易外发加工货物外发清单》,经海关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外发加工。外发加工完毕,加工贸易货物应当运回经营企业,并如实填写《加工贸易外发加工货物运回清单》。

  三、经营企业因加工出口产品急需,申请本企业内部进行料件串换的,需提交书面申请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保税料件和保税料件之间以及保税料件和进口非保税料件之间的串换,必须符合同品种、同规格、同数量的条件。

  (二)保税料件和国产料件(不含深加工结转料件)之间的串换必须符合同品种、同规格、同数量、 关税 税率为零,且商品不涉及 进出口 许可证件管理的条件。

  经海关批准,经营企业因保税料件与非保税料件之间发生串换,串换下来同等数量的保税料件,由企业自行处置。

  四、经营企业申请办理加工贸易货物内销手续,应当向海关提交下列 单证 :


   (一)商务主管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内销批准证》;

  (二)经营企业申请内销加工贸易货物的书面材料;

  (三)提交与归类和审价有关的材料。

  经营企业申请办理加工贸易货物内销手续,应当如实填写《加工贸易货物内销征税联系单》,经海关审核批准后,凭以办理通关手续。

  五、经营企业申请放弃加工贸易货物,应当向海关提交下列单证:

  (一)经营企业申请放弃加工贸易货物的书面材料;

  (二)经营企业拟放弃加工贸易货物的清单;

  (三)海关需要收取的其他单证和材料。

  经营企业申请放弃加工贸易货物,应当如实填写《加工贸易企业放弃加工贸易货物交接单》,经海关审核批准后,凭以办理通关手续。

  经海关核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一)有使用价值的放弃货物,经营企业应当将拟放弃货物运至海关指定仓库。

  六、经营企业申请办理剩余料件结转,应当向海关提交下列单证:

  (一)经营企业申请剩余料件结转的书面材料;

  (二)经营企业拟结转的剩余料件清单;

  (三)海关需要收取的其他单证和材料。

  经营企业申请办理剩余料件结转,应当如实填写《加工贸易剩余料件结转联系单》,经海关审核批准后,凭以在转出手册的主管海关办理出口通关手续,在转入手册的主管海关办理进口通关手续。

  七、经营企业遗失加工贸易手册的,应当及时向海关报告,并提交下列单证:

  (一)经营企业关于加工贸易手册遗失的书面报告;

  (二)加工贸易货物 进出口 报关 单(无 进出口 货物的免于提交);

  (三)海关需要收取的其他单证和材料。

  八、海关派员对加工贸易企业实施核查时,被核查企业应当提供有关纸质资料和电子数据,并进行确认。

  被核查企业的负责人应当对《海关加工贸易核查记录表》附表内容予以签字并加盖企业印章确认。

  九、经营企业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报核。对经营企业到期手册未报核的,经海关审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关于我们 | 如何加入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外贸推广 | 网站地图
外贸人才网版权所有 © 2008-2024 杭州信马科技有限公司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及咨询专线:0571-28973189
本网站所有外贸资讯内容、广告信息,未经本网书面同意,不得转载
浙B2-20110019-42